光伏業務虧損又陷連環訴訟 華東重機子公司被起訴涉案2.08億元

光伏產業鏈價格下行周期中,企業與同行乃至上下遊之間的各項爭議暗流湧動。當下跨界光伏已兩年的(002685.SZ),其光伏業務尚未實現盈利,卻再生波折,與光伏設備上市公司產生訴訟糾紛。

華東重機10日晚公告稱,因設備買賣合同糾紛、設備維修糾紛,(300724.SZ)及其兩家子公司(統稱“捷佳係公司”)起訴了華東重機下屬的兩家子公司。此次訴訟涉及四項案件,涉案金額合計2.08億元。

本次被列為被告的是華東重機下屬一級子公司無錫華東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無錫光能”)和二級子公司華東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簡稱“徐州光能”)。根據公告,糾紛源於2023年徐州光能與捷佳係公司簽訂的三份設備采購合同,總金額為5.61億元(後因簽訂《合同變更協議》,上述采購總合同金額變更為 5.87億元)。上述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雙方就付款條件是否成就,以及捷佳係公司延期交貨和嚴重的合同違約等行為發生爭議,因此,捷佳係公司分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常州市新北區法院起訴徐州光能和無錫光能,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設備餘款、違約金等共計20766.7萬元。

另外,因捷佳偉創供貨的管式擴散氧化退火爐在運行中出現反酸腐蝕等情況,徐州光能又於2024年3月與深圳捷佳簽訂《設備維修合同》,約定維修費38.4萬元。捷佳偉創現以徐州光能未支付維修費為由,在無錫市濱湖區法院起訴徐州光能和無錫光能。

財聯社記者了解到,徐州光能已支付70%貨款(約4.11億元),但捷佳係公司主張其支付剩餘30%尾款及違約金,而華東重機則指控對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著延期交貨和嚴重的合同違約等行為,已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因此後續公司還將依法向原告追償各項損失。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訴訟中,捷佳係公司還要求無錫光能對徐州光能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及補充賠償責任,涉及金額3.16億元。華東重機認為,上市公司已履行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且上市公司未對無錫光能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擔保,因此該案件對本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不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此次訴訟再次暴露華東重機光伏業務的困境。自2023年3月開始拓展光伏電池片組件業務後,華東重機規劃了多個大型光伏投資項目,但一直難以實現光伏板塊的盈利。去年8月,華東重機還叫停一投資金額60億元項目,其原計劃在亳州蕪湖現代產業園區投建10GW N型高效電池片。

2024年業績預告顯示,華東重機預計實現淨利潤1億至1.5億元,但扣非後淨虧損1億至1.5億元,主要因光伏業務受到光伏產業鏈價格整體下滑嚴重並持續走低,電池片價格持續處於低位的影響而虧損,導致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虧損。與此形成對比的是,公司通過剝離數控機床業務、推動港機設備訂單交付及GPU芯片設計業務的並表,實現了整體業績扭虧。

近半年來,華東重機在二級市場上較為風光,股價自去年7月至今漲幅超300%。此次光伏子公司涉訴金額占上市公司2024年預告淨利潤的138%-208%,若敗訴可能加劇現金流壓力。目前案件尚未開庭,具體影響仍存不確定性。

華東重機的情況並非孤例。去年以來,光伏行業因技術迭代與價格戰陷入“訴訟潮”:與的10.58億元專利糾紛創A股同類案件紀錄,在澳起訴專利侵權,另外還有多地屋頂光伏項目因施工質量引發索賠。

(文章來源:財聯社)

鄭智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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